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》(国家网信办)制定
核心原则:监护人单独同意 · 最小必要采集 · 虚拟头像替代真人照片 · 不训练通用模型
一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轻松教育平台上所有不满十四周岁(含)的学生用户(以下简称"儿童")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。
二、监护人同意
- 收集、使用、存储、转移儿童个人信息前,我们征得监护人单独同意
- 监护人有权拒绝同意;拒绝不影响基本通信功能的使用
- 监护人可随时撤回同意,我们停止相应处理并删除相关数据
- 多位监护人(最多4位)共享同一授权;任一主监护人可查看/修改授权状态
三、最小必要原则
| 我们采集 | 我们绝不采集 |
| 姓名、班级、年级 | 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 |
| 手机号(脱敏显示 138****6688) | 人脸照片、生物识别特征 |
| 虚拟头像(卡通/首字母) | 精确地理位置 |
| 作业/成绩/考勤(教育功能必需) | 社交关系、浏览习惯 |
| 手写字符样本(仅存引用地址) | 语音录音(除非家长主动使用朗读功能) |
四、虚拟头像
平台使用虚拟头像(卡通形象或首字母)替代学生真人照片。这一设计的目的:
- 规避肖像权和人脸识别风险
- 降低学生之间的外貌比较
- 即使数据泄露,虚拟头像无法反向识别到具体儿童
五、数据安全措施
- 境内存储:所有数据存储于中国境内服务器
- 传输加密:TLS 加密传输
- 字段级权限:敏感字段(健康、心理、负面行为)默认最小可见,仅授权人员可访问
- 负面记录自动过期:老师的私有观察记录(负向行为)90 天后自动失效
- 审计留痕:所有对儿童数据的访问均记录日志,家长可查看"AI 对孩子的操作"活动日志
- 手写样本特殊处理:只存图片引用地址(不存原始二进制),仅用于该生的手写识别,不训练通用模型
六、监护人的权利
- 查看权:查看孩子的全部数据(成绩、作业、评语、成长档案等)
- 更正权:发现数据错误时申请更正
- 删除权:申请删除孩子的特定数据(负面记录、手写样本等)
- 导出权:一键导出孩子全部数据(CSV 格式)
- 可携权:转校/升学时携带孩子的成长档案
- 撤回权:随时撤回对数据使用的授权
行使以上权利请联系:hello@qingsong.geozhong.com,我们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。
七、第三方共享
我们不向任何第三方出售、出租儿童个人信息。仅为实现核心功能与以下服务共享必要数据:
- 微信开放平台(登录、消息推送)——已签署数据保护协议
- 云服务器提供商(数据存储)——境内节点,已签署数据保护协议
如未来需新增第三方服务,我们将提前公告并再次征得监护人同意。
八、事件响应
如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,我们将:
-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止损并排查原因
- 72 小时内通知受影响的监护人和学校
- 向网信部门报告
-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九、相关规定